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方式与工作程序
(一)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确定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我院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资格审查安排:
(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8:00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卫管楼103会议室
(2)公共管理硕士(MPA)
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8:00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卫管楼103会议室
(3)中医心理学
时间:2026年4月13日下午14:00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考生类别 | 现场查验(原件) | 提交存底(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上交) |
往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7.个人简历(复试当天用,一式6份) 8.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材料 1-7为必交,材料 8 根据个人实际简要提供 |
应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7.个人简历(复试当天用,一式6份) 8.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材料 1-7为必交,材料 8 根据个人实际简要提供 |
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复试院所的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3.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加分考生: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加分材料提交复试院所,院所加强对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科(以下统称研招办)统一审核。审核通过者按规定享受初试成绩加10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免初试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免初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复试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院所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安排
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复试形式:面试
复试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8:30
复试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卫管楼202会议室
候考安排:请考生于2026年4月13日上午8:00完成资格审查后,前往卫管楼103室候考
2.公共管理硕士(MPA)
复试形式:面试、笔试
复试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8:50
复试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卫管楼202会议室
候考安排:请考生于2026年4月13日上午8:00完成资格审查后,前往卫管楼103室候考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中医心理学
复试形式:面试
复试时间:2026年4月13日下午14:30
复试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卫管楼206会议室
候考安排:请考生于4月13日下午14:00完成资格审查后,前往卫管楼103室候考
(四)复试名单确定
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下载钉钉APP,实名注册,首先进行个人实人认证(消息-点击左上角的图像-设置-我的信息-个人实人认证),截图保存。
扫描以下钉钉二维码加入复试工作群(4月12日16:00前)。入群备注:姓名+考生编号。
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钉钉群
2.公共管理MPA钉钉群
3.中医心理学钉钉群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为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外语能力水平等。
1.复试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20分)
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满分2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思维与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前沿的了解,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等;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科研能力考核(满分20分)
考核考生解决本学科专业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
(4)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考核(满分20分)
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潜质。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满分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文献阅读等,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
2.复试综合考核复试专家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复试。复试过程现场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视频、文字记录应妥存三年备查。
二、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
2. 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复试时进行“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和确认导师的工作。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由院所统一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关于递补名单: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若院所待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提出放弃或招生计划调增,则按院所递补名单排序先后,递次转为待录取,应由院所通知考生并经学校再次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在6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科。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其他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同时其他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为准。
学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电话:020-39358482。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0-39358348
学院督查申诉电话:020-39358632
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6年4月12日